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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帆醫藥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上市保薦書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7】928 號文核準,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人”或“億帆醫藥”)向不超過 10 名發行對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10,800 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開發行已於 2017年 8月完成,實際發
行 106,176,470股。億帆醫藥已辦理完驗資手續,並承諾將盡快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作為億帆醫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保薦人”)認為億帆醫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特推薦其股票在貴所上市交易。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股票上市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億帆醫藥
股票代碼:002019
上市日期:2004年 7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程先鋒
註冊資本(發行前):1,100,798,107.00 元
註冊資本(發行後):1,206,974,577.00元
註冊地址:浙江省臨安經濟開發區
辦公地址:浙江省臨安市錦城街道琴山 50號
公司電話:0571-63807806;0571-63759205
公司傳真:0571-63759225
公司網址:www.xinfupharm.com
二、申請上市股票的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106,176,470股。
(二)發行價格:17.00元/股。
(三)發行方式:非公開發行。
(四)發行對象及獲配數量:
序號 認購對象 認購產品 獲配股數(股)限售期
(月)
1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順安韶夏 13號資產管理計劃
21,235,294 12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安信基金白鷺定增 2號資產管理計劃
11,176,470 12深圳天風天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天富 4號資產管理計劃 1,764,706 12
天富 13號資產管理計劃 10,647,058 12青島海爾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11,764,705 12
江蘇一帶一路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安徽省中安健康養老服務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國社保基金五零二組合
14,117,648 12
易方達基金公司-工行-昊業宏達特定資產管理
294,117 12
易方達基金公司-中行-何日華
294,117 12深圳國調招商並購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宏信證券宏帆 1號定向資管計劃
3,029,414 12
合計 106,176,470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股權分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認購對象認購的股份限售期為12
3個月。
(五)募集資金總額:1,804,999,990.00元。
(六)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每股發行費用:本次發行費用(包括保薦費、承銷費、中介機構以及其他費用)合計 42,164,176.32 元,每股發行費用為 0.40 元。
(七)募集資金凈額:1,762,835,813.68元。
(八)發行後每股凈資產:4.38元(按照 2016年 12月 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加上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凈額之和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九)發行後每股收益:0.58元(在 2016年年報數據的基礎上按本次非公開發行後總股本全面攤薄計算)。
(十)2017年 8月 4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信會師報字
[2017]第 ZB11856 號《驗資報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12:00 時止,申萬宏源
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認購資金專用賬戶共收到 13傢投資者(共 16 個產品)
繳納認購保證金人民幣 262,850,000.00 元(大寫:貳億陸仟貳佰捌拾伍萬元整)。
其中最終獲配對象(7個產品)繳入的保證金金額為 122,850,000.00元(大寫:壹億貳仟貳佰捌拾伍萬元整)。截至 2017 年 8月 3日 17:00 時止,申萬宏源指定的認購資金專用賬戶收到 9傢獲配投資者(12 個產品)繳付的億帆醫藥非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認購款 1,804,999,990.00元,獲配股票數量為 106,176,470股。
2017 年 8 月 7 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信會師報字[2017]
第 ZB11855 號《驗資報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 17:00 時止,承銷機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收到獲配售股份的特定投資者繳入認購資金人民幣
1,804,999,990.00 元(大寫:壹拾捌億零肆佰玖拾玖萬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2017
年 8 月 4 日,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扣除保薦、承銷費用人民幣33,255,499.85 元後,向億帆醫藥實際繳入人民幣 1,771,744,490.15元(大寫:壹拾柒億柒仟壹佰柒拾肆萬肆仟肆佰玖拾元零壹角伍分),出資均為貨幣資金。另外扣除億帆醫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所需支付的券商保薦費(非直接扣款部分
3,000,000.00 元),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股份登記費等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
5,908,676.47 元(含增值稅)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762,835,813.68 元(大寫:壹拾柒億陸仟貳佰捌拾叁萬伍仟捌佰壹拾叁元陸角捌分),其中股本
4
106,176,470.00 元,加上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費用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2,335,566.57 元,共計入資本公積 1,658,994,910.25 元。
三、保薦人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本保薦人保證不存在下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1、保薦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2、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3、保薦人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擁有發行人權益、在發行人任職等情況;
4、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5、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系。
四、保薦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一)本保薦人已在發行保薦書中作出如下承諾:
1、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上市的相關規定;
2、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其他中介機構發表的意見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5、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申
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瞭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5
7、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范;
8、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采取的監管措施。
(二)本保薦人自願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證券
上市之日起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三)本保薦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對保薦證券上市的規定,接受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 項 安 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在本次發行結束當年的剩餘時間及以後的 1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
防止大股東、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根據有關上市保薦制度的規定,協助發行人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明確高管人員的行為規則,制定防止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具體措施,協助發行人制訂、執行有關制度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中古設備買賣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協助發行人制定有關制度並實施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督導發行人的關聯交易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執行,對重大的關聯交易本公司將按照公平、獨立的原則發表意見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關註並審閱發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報告;關註新聞
媒體涉及公司的報道,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
5、持續關註發行人募集資金的
使用、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
定期跟蹤瞭解項目進展情況,通過列席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對發行人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變更發表意見
6、持續關註發行人為他人提供
擔保等事項,並發表意見督導發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人的權
利、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提醒並督導發行人根據約定及時通報有關信息;根
據有關規定,對發行人違法違規行為事項發表公開聲明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保薦人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對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存有疑義的,中介機構應做出解釋或出具依據
(四)其他安排 無
六、保薦人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名 稱: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軍
保薦代表人:沈敏明、吳薇項目協辦人:郭宇亮
註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號大成國際大廈 20
樓 2004室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常熟路 171號
郵 編:100033
電 話:021-33389759
傳 真:021-54047982
七、保薦人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無。
7
八、保薦人對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薦結論上市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經過全面的盡職調查和審慎的核查,出具保薦意見如下: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發行的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為此,申萬宏源同意保薦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同時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請予批準。
8(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上市保薦書》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沈敏明
2017年 8月 24 日
保薦代表人:吳薇
二手餐飲設備估價
2017年 8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薛軍
2017年 8月 24日二手餐飲設備買賣
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 8月 24 日
責任編輯:cnfol001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7】928 號文核準,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行人”或“億帆醫藥”)向不超過 10 名發行對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10,800 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開發行已於 2017年 8月完成,實際發
行 106,176,470股。億帆醫藥已辦理完驗資手續,並承諾將盡快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作為億帆醫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保薦人”)認為億帆醫藥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特推薦其股票在貴所上市交易。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發行人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YIFAN PHARMACEUTICAL CO.,LTD股票上市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億帆醫藥
股票代碼:002019
上市日期:2004年 7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程先鋒
註冊資本(發行前):1,100,798,107.00 元
註冊資本(發行後):1,206,974,577.00元
註冊地址:浙江省臨安經濟開發區
辦公地址:浙江省臨安市錦城街道琴山 50號
公司電話:0571-63807806;0571-63759205
公司傳真:0571-63759225
公司網址:www.xinfupharm.com
二、申請上市股票的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106,176,470股。
(二)發行價格:17.00元/股。
(三)發行方式:非公開發行。
(四)發行對象及獲配數量:
序號 認購對象 認購產品 獲配股數(股)限售期
(月)
1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元順安韶夏 13號資產管理計劃
21,235,294 12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安信基金白鷺定增 2號資產管理計劃
11,176,470 12深圳天風天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天富 4號資產管理計劃 1,764,706 12
天富 13號資產管理計劃 10,647,058 12青島海爾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11,764,705 12
江蘇一帶一路投資基金(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安徽省中安健康養老服務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國社保基金五零二組合
14,117,648 12
易方達基金公司-工行-昊業宏達特定資產管理
294,117 12
易方達基金公司-中行-何日華
294,117 12深圳國調招商並購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10,617,647 12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宏信證券宏帆 1號定向資管計劃
3,029,414 12
合計 106,176,470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股權分佈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認購對象認購的股份限售期為12
3個月。
(五)募集資金總額:1,804,999,990.00元。
(六)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每股發行費用:本次發行費用(包括保薦費、承銷費、中介機構以及其他費用)合計 42,164,176.32 元,每股發行費用為 0.40 元。
(七)募集資金凈額:1,762,835,813.68元。
(八)發行後每股凈資產:4.38元(按照 2016年 12月 31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加上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凈額之和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九)發行後每股收益:0.58元(在 2016年年報數據的基礎上按本次非公開發行後總股本全面攤薄計算)。
(十)2017年 8月 4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信會師報字
[2017]第 ZB11856 號《驗資報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12:00 時止,申萬宏源
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認購資金專用賬戶共收到 13傢投資者(共 16 個產品)
繳納認購保證金人民幣 262,850,000.00 元(大寫:貳億陸仟貳佰捌拾伍萬元整)。
其中最終獲配對象(7個產品)繳入的保證金金額為 122,850,000.00元(大寫:壹億貳仟貳佰捌拾伍萬元整)。截至 2017 年 8月 3日 17:00 時止,申萬宏源指定的認購資金專用賬戶收到 9傢獲配投資者(12 個產品)繳付的億帆醫藥非公開發行人民幣
普通股認購款 1,804,999,990.00元,獲配股票數量為 106,176,470股。
2017 年 8 月 7 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信會師報字[2017]
第 ZB11855 號《驗資報告》: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 17:00 時止,承銷機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收到獲配售股份的特定投資者繳入認購資金人民幣
1,804,999,990.00 元(大寫:壹拾捌億零肆佰玖拾玖萬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2017
年 8 月 4 日,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扣除保薦、承銷費用人民幣33,255,499.85 元後,向億帆醫藥實際繳入人民幣 1,771,744,490.15元(大寫:壹拾柒億柒仟壹佰柒拾肆萬肆仟肆佰玖拾元零壹角伍分),出資均為貨幣資金。另外扣除億帆醫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所需支付的券商保薦費(非直接扣款部分
3,000,000.00 元),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股份登記費等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
5,908,676.47 元(含增值稅)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1,762,835,813.68 元(大寫:壹拾柒億陸仟貳佰捌拾叁萬伍仟捌佰壹拾叁元陸角捌分),其中股本
4
106,176,470.00 元,加上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費用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2,335,566.57 元,共計入資本公積 1,658,994,910.25 元。
三、保薦人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本保薦人保證不存在下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的情形:
1、保薦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2、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3、保薦人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擁有發行人權益、在發行人任職等情況;
4、保薦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5、保薦人與發行人之間的其他關聯關系。
四、保薦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一)本保薦人已在發行保薦書中作出如下承諾:
1、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上市的相關規定;
2、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其他中介機構發表的意見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5、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申
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瞭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6、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5
7、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范;
8、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采取的監管措施。
(二)本保薦人自願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證券
上市之日起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規范運作、信守承諾、信息披露等義務。
(三)本保薦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對保薦證券上市的規定,接受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對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事 項 安 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在本次發行結束當年的剩餘時間及以後的 1 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
1、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
防止大股東、其他關聯方違規占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根據有關上市保薦制度的規定,協助發行人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明確高管人員的行為規則,制定防止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具體措施,協助發行人制訂、執行有關制度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高管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度
中古設備買賣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協助發行人制定有關制度並實施
3、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督導發行人的關聯交易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執行,對重大的關聯交易本公司將按照公平、獨立的原則發表意見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關註並審閱發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報告;關註新聞
媒體涉及公司的報道,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
5、持續關註發行人募集資金的
使用、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
定期跟蹤瞭解項目進展情況,通過列席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對發行人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變更發表意見
6、持續關註發行人為他人提供
擔保等事項,並發表意見督導發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人的權
利、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提醒並督導發行人根據約定及時通報有關信息;根
據有關規定,對發行人違法違規行為事項發表公開聲明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保薦人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對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意見存有疑義的,中介機構應做出解釋或出具依據
(四)其他安排 無
六、保薦人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系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名 稱: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軍
保薦代表人:沈敏明、吳薇項目協辦人:郭宇亮
註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北京南路 358號大成國際大廈 20
樓 2004室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常熟路 171號
郵 編:100033
電 話:021-33389759
傳 真:021-54047982
七、保薦人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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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薦人對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薦結論上市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經過全面的盡職調查和審慎的核查,出具保薦意見如下: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發行的股票具備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為此,申萬宏源同意保薦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同時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請予批準。
8(此頁無正文,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億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上市保薦書》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沈敏明
2017年 8月 24 日
保薦代表人:吳薇
二手餐飲設備估價
2017年 8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薛軍
2017年 8月 24日二手餐飲設備買賣
保薦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 8月 24 日
責任編輯: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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